各单位: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我校教师践行心理健康教育理念,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》(冀教德育函〔2023〕32号)文件要求,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3年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训人员:专任教师群体、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、专兼职辅导员、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,名单详见附件“参训人员名单--学习卡号”。
二、培训时间、培训内容、学习与考核方式等详见附件“4.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”。
三、报名及学习方式详见附件。先根据“1.河北省心理健康培训学员电脑端操作手册”电脑端进行注册绑定学习卡,学习卡每人一个,请从“2.参训人员名单--学习卡号”文件里拷贝,然后可以选择按照“3.学习公社云APP操作手册”用手机APP学习。
四、学时认定:学员完成25学时课程学习任务,成绩达到88分以上为合格,可下载电子学习证书。教科办主任于12月25日前收齐“电子版证书”(命名:工号姓名)发送到邮箱hsxyjfzx@163.com。教师发展中心凭“电子版证书”所列学时对该次培训计入教师发展学时。
教师发展中心
2023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