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的要求,每位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,包括公需科目30学时,专业培训学习不低于60学时,这60学时包括教发中心组织的一系列培训、教师个人外出参加的培训或会议、教师在教发网站上“在线课程”栏目学习获得的学时、教学院部组织的一系列培训活动、教学竞赛等。
时间区间:发展学时按自然年计算,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期间,学满90学时即可。
由于学校统计数据有的要按学年算,有的按自然年,所以发展学时我们按学期统计,方便为学校提供数据。
春季学期:每年1月1日至8月31日。
秋季学期: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
培训学时的计算按照《衡水学院教师发展培训管理办法》第六条执行
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师发展培训活动,每年每人最高计50学时。具体组织的各种活动类型该如何计算学时,请教科办主任根据学校文件来设置,并报本单位院长审核同意。
教师学习的网络课程,依据网络学习证明或网络平台数据计入学时,每年最高计50学时。教师们可以在教发中心网站“在线课程”栏目报名,然后进“个人空间”学习。也可以在中国慕课网等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学习,凭证书和培训时长申报发展学时。
今年教发组织的《玩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》,凭证书可申请64学时。具体请看教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2019年9月3日的通知。
三个月及以上的实践锻炼或进修培训,按达到培训学时计算。如“三年工程”的老师,可以只在“三年工程”的表中将自己的信息补充完整即可。